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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辅导:非甾体抗炎药用药原则

更新时间:2011-07-21 17:00:26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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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药原则

  (1)发热:治疗高热应先采用物理降温,无效时再考虑选用解热药。当遇到发热而未明确原因时,不能首选使用解热药,以免掩盖症状、贻误诊断。在查明发热原因并进行治疗的同时,再根据下列指征选用解热药:

  ①发热39℃以上,危及生命,特别是小儿高热惊厥。

  ②发热虽不高,但伴有明显的头痛、肌肉痛、失眠、意识障碍,严重影响患者休息及疾病恢复时。

  ③持续高热,已引起心肺功能异常,或患者对高热难以耐受时。

  ④某些疾病治疗中,长期伴有发热而不能自行减退时,如急性血吸虫病、丝虫病、伤寒、布氏杆菌病、结核以及癌症发热等。

  (2)疼痛:对于疼痛应找出原因后再采用药物止痛。解热镇痛药物仅有中等程度的镇痛作用,对于头痛、牙痛、肌肉痛、关节痛、神经痛、月经痛、中等程度的术后疼痛以及肿瘤疼痛的初期效果较好,而对于平滑肌痉挛性疼痛、创伤剧痛、肿瘤晚期剧烈疼痛等无效。

  (3)炎症:本类药物的抗炎作用适用于治疗风湿性、类风湿疾病,某些药物也用于治疗全身性红斑狼疮、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以及痛风和其他非感染慢性炎症。

  非甾体抗炎药虽然作为风湿性、类风湿性疾病的首选,但因不能改变病程而常需合用能够改变病情的二线药物,包括抗疟原虫药、金制剂、青霉胺、柳氮磺吡啶、雷公藤、左旋咪唑等。糖皮质激素作为治疗本类疾病的三线药物,易引起多种不良反应,只有当伴有严重的血管炎、多脏器损害、持续高热以及严重贫血等指征,或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及二线药物无效时,才考虑选用。

  关节炎的病因各异,治疗用药也不同。痛风性关节炎应首选促尿酸排泄药,感染性关节炎应先用抗菌药物治疗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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