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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一章考点:协议管辖

更新时间:2017-07-31 09:33:51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71收藏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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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议管辖(约定管辖)

  (环球网校提供协议管辖)只有“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因物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而产生的民事纠纷)可以协议管辖。

  在合同纠纷发生之前或者发生之后,当事人可以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如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

  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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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地域管辖的表述中,符合民事诉讼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B.因公路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可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C.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未约定的,可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D.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未约定的,可由出票地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B

  【解析】(1)选项A: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选项B: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选项C: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选项D: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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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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