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
消防安全
财会经济
医药健康
职业资格
山东
第一条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的考试制度。
第二条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均设置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
第三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拟定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的考试大纲,组织一级造价工程师基础科目命审题工作,并提出考试合格标准建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照职责分别负责拟定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科目的考试大纲,并提出考试合格标准建议。
第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大纲和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标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非学不可x张湧x苏婷】建工人最稳破局指南,解读三大趋势
经济
12月09日 19:00-21:00
张湧
行业洗牌期,重构能力,赢在未来
经济
12月12日 19:00-22:00
环球网校
【非学不可x程博悦x徐冲】注安考试改革落地在即
安全专业实务科目
12月16日 19:00-21:00
程博悦
岁末专属宠粉日·现金福利大派送
公司活动
12月17日 19:00-21:00
知心助教-洋洋